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大全(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1原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x族,xxx(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xxx。联系方式:xxx。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xxx。
被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生,x族,xxx(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xxx。联系方式: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xxx。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xxx
事实和理由:
xxx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xxx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x份
xxx
xxxx年xx月xx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2原告:xxx,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xxx(写明职务),联系方式: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xxx。
被告:xxx,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xxx(写明职务),联系方式: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xxx。
xxx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xxx
事实和理由:
xxx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xxx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x份
xxx
xxxx年xx月xx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3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2、
......
3、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将你想要求法院判令的要求写上。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围绕诉求,将与诉求有关的事实于理由写明,注意要简明扼要,抓住要点。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4原告:阳某,女,身份证:44092119
住址:广州市海珠区xxx路
委托代理人:x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1382229xxxx
被告:xxx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20xx年10月5日;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1740.85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未计的加班费3000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6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xx年1月25日入职被告处工作,经被告试用后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工作岗位是办公室人员。被告由于自身人事变动,新任部门主管20xx年11月陆续裁员。被告于20xx年11月30日得知原告已怀孕,19行至24行)“关于遗产范围,刘佩英所立《代书遗嘱》形式上虽不合法,但并不排除其曾经有过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其称其全部财产系坐落于韩家胡同的房产,未提及普光新村房产,结合原告李桂芝提供的证据5中的庭审笔录、被告、刘淑芹提供的'证据7、8、10,普光新村房产不属于遗产范围。” 《继承法》对代书遗嘱形式要件的要求目的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一旦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那么,该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就无法保证,应属无效遗嘱。因此说,刘佩英的《代书遗嘱》因形式要件不合法,内容真实性存在问题。但是,重审判决却利用真实性存在问题的遗嘱内容来推理认定“普光新村5排8号”不属于遗产范围,该证据认定手法等于在自相矛盾。
3、李桂芝所提供的证据5中的庭审笔录系赡养纠纷案的笔录。
该笔录中就解决李明的赡养居住问题曾对李建国的居住情况进行过调查,李建国的陈述主要在于表达自己的居住现状,因此,本案的重申判决中就总结为如下结论“在赡养案的庭审中,李建国曾提到其有住房三间,李明夫妇、原告李桂芝、被告李桂芹均未提出异议”(见判决书13页10行至11行),并认定李明夫妇等人因不做反驳而默认普光新村5排8号的房产属于李建国,明显属于断章取义。该案本属于赡养纠纷案,没有涉及不动产产权的确认问题,此时,人民法院关注的是各方的居住状况来决定被赡养人李明所提出跟李建国一起居住问题,此时,李建国所提到的住房三间主要意图在于表达自己的居住状况,没有对其他人宣示产权的意思。产权的变动需要通过明示的作为来实现,即变更登记。重审判决中利用在不涉及不动产产权争议的赡养案卷中所记录的语言表达欠缺来脱离原审案件焦点在本案中断章取义明显是不严肃的。
4、在重审过程中,上诉人提供了四份证据:
1、1990年6月22日核发的普光新村5排8号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及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档案复印件(注:系委托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明证明普光新村5排8号房产系李明夫妇之遗产,应予分割。
2、由开滦马家沟矿调取的领李明的《工人简历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证明李明会写字,从而证明李明遗嘱上的签字不是李明本人所写,这一点在庭审中,刘桂芹已经承认李明的签字不是李明所签。
3、由人民法院调取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于证明普光新村5排8号房产的产权人是李明,刘淑芹事是以代理人身份签订的该协议,说明刘淑芹对于李明为产权人这一事实没有异议。但是,重审判决在证据的效力认定问题上,
一方面认定上述证据合法,
另一方面却认定这些证据与本案问题没有关联性,难道说,这些证据与本案事实毫无关联吗?这是十分明显的颠倒黑白的枉法裁判行为。
5、从开平区人民政府于1990年6月22日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记载的内容来看。
普光新村5排8号宅基地的最初使用权人为李建国,后来变更为李明,该使用证上有相关变更的记录并加盖了修改章。事实上,最初核发土地证时是以李建国为权利人进行的登记,因李建国与刘淑芹曾于1990年8月27日办理了调解离婚,经调解,对财产处分如下:“其中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在开平区开平镇普光新村5排8号的平正房3间及院墙归李建国所有,李建国给付刘淑芹12000元,刘淑芹承担建房欠外债9000元。”因建房尚有9000元外债未还,李建国自己没有能力给付刘淑芹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10原告:谭女士(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
地址:
联系***:
被告:xx市城市改造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诉讼请求:
1、确认谭女士为xx市北桥新村323号房产的所有权人;
2、判令被告向原告补开《私房拆迁安置产权登记证明》。
事实和理由:
原告之原房屋住址为xx市大通北路,后因xx城区改造,被安置在xx市北桥新村323号的房产。被告曾向原告出具了《私房拆迁安置产权登记证明(漳城改办证字66666号)》,以便原告办理安置房产的产权登记。
原告不慎将《私房拆迁安置产权登记证明》遗失,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便请求被告向其补开上述证明。虽经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请求,被告一直未向原告补开上述证明。原告因此无法办理xx市北桥新村323号的房产的产权登记。
被告有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其不补开上述证明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原告的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原告特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贵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
20xx年xx月xx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11原告:姓名:xxx,性别: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民族:x,文化程度:xx,工作单位:xxx,职业:xx,住址:x栋x单元x室。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xxx,性别: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民族:x,文化程度:xx,工作单位:xxx,职业:xx,住址:x栋x单元x室。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交通事故赔偿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1.xxxxxxx
2(不是吧阿sir是什么梗?“不是吧阿sir”这句话在一些香港的影视剧中有着超高的出场率,让人耳熟能详,因此被很多人拿来玩梗,比如大家最熟悉的“不是吧阿sir,我只是抽烟又不犯法”,在不是吧阿sir,后面加一句自己想说的话,可以达到各种效果,主要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 ).xxxxxx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12原告:_____,女,汉族,40岁,住址:_____市_____县_____路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男,汉族,45岁,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因交通事故给我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6588.25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被告_________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_____开发区_____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_____大街十字路口时,与同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_____相刮,造成_____受伤。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X天。经_____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_____的伤残程度为十级。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_____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_____无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身心均造成了巨大伤害,被告已给付医疗费_____元,故依法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起诉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13原告:胡____,女,汉族,19___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____县____镇现住:广州市__________301房,***:0755-______被告:蔡____,男,汉族,19___年1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____县____镇永__街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20___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20___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____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20___年7月22日至20___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____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陆万元整)。截止20___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____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20___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20___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20___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20___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20___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14原告:方________,女,汉族,生于1938年9月25日,文盲,农民,住__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民委会________小组。***:15____________,系死者赵________母亲。
被告:朱________,男,汉族,住广南县________镇________民委员会石________小组29号,***:138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公路第________段项目部,住________县________镇上,法定代表人:保________,项目部总经理,***:15687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云南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董事长,住址:昆明市。
案由:雇工受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之子赵________在文都二级公路第四合同段鱼塘堡标段道路建设施工中受伤导致死亡的死亡赔偿金:67380(343500)元、丧葬费:13496元、医疗费:58714.01元、护理费:7550.00元、伙食补助7550.00元、营养费:1000.00元、误工费:9500.00元、签定费:939.75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8637.5元、被赡养人生活费:23583元、精神抚慰金50000.00元等各项费用,扣减文都二级公路第四合同段所支付各种医药费用116000元后剩余的共计369756.25(268350.26)152350.26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事实及理由:
20______年3月1日上午8时许,原告之子赵________在文都二级公路第四合同鱼塘堡标段施工时被巨石砸伤,被工友其工地负责人朱大龙用皮卡车送致马关县人民医院急救抢救,后被转致_______人民医院治疗。经_______人民医院诊断:原告为第一腰椎骨折、左肘关节软组织损伤、左眼部外伤。
事故发生后,原告之子赵________与被告朱________在马关县坡脚司法所的主持下,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定了《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朱________一次性补偿赵国明各种费用九万元整。但协议签定后,被告朱________只支付了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正)后就拒不履行协议并下落不明。原告找项目部及负责人保明松要求解决此事,但因被告推诿责任也不履行给付补偿余款的义务,导致原告之子赵________无钱不能得到及时完全的医治,因而病情恶化,于20______年1月12日不治***。
现经查证该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为中国云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单位为,由文都二级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部发包给朱________承建,朱________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朱________。
基于上述事实,____________公路第________合同段中标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给不具备合法施工资质的自然人。而承包者无视安全生产责任,忽视民工权益。事故发生后,三被告至今对事故隐瞒不报并互相推诿责任。致使受害者家人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对原告之子赵国明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此,特具文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为谢!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初中《童年》读后感600字15原告:,女,岁,族,农民,家住本市七星区路xx号。
诉讼代理人:xx,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c,男,岁,族,农民,家住本市雁山区乡村组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甲遗留房屋无继承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返还房屋一间,并停止入住;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堂嫂与堂弟关系。原告为甲长子媳妇,育有一子b,甲长子于20xx年******,之后原告承担着赡养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迈,无生活来源。被告为甲乙亲生次子,自幼被送养甲兄d收养。e为甲乙之女。20xx年3月,甲离世,留下与乙共有房屋五间(位于市七星区路号),无遗嘱。甲死后,乙、原告、被告、b、e就房产归属发生争议,随后,在d的怂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间房中的一间。被告作为d的`养子,未对甲履行赡养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无房屋继承权,现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综上所述,根据和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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