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文明史上,有许多人的生可能都会为人们所称赞歌颂,但只有两个人的死会让所有人扼腕叹息至今。他们一个是被钉死在耶路撒冷十字架上的耶稣,另一个就是自愿喝下毒酒赴死的苏格拉底。
耶稣是为世人赎罪的圣贤,他是西方世界以基督教思想为底色的文化标识。而苏格拉底则是为追求真理而献生的人,他是西方哲学世界的象征。在西方的思想史上,没有一个人的影响力能与苏格拉底比肩。
我们对苏格拉底熟悉而陌生。他是希腊哲学的创始人之一,桃李满天下,柏拉图、色诺芬都是他的学生,而亚里士多德是他学生的学生。
他相当于西方的孔丘,不仅是因为他们都开创了新的时代,还因为他们都一样没留下任何作品,他们的思想都是通过弟子记载下来的。
他改变了哲学的焦点问题,将人们的关注点由解释世界转向解释人类,即“认识你自己”。正如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所说,苏格拉底是“把哲学从天上拉下来,将她置于人类的城市,将她带到人们的家里,并迫使她问及有关生命和道德以及善恶问题的第一人”。
他还创造了一套独特的教学方法——“产婆术”,为现代的启发式教学奠定了基础。
……
当然,苏格拉底最为出名也最让人心生疑惑的还是他的死亡。“我***,你们去生。我们所去的哪个更好,谁也不知道——除非神”是苏格拉底面临死亡宣判时说出的千古名言。
我们每次提起苏格拉底之死,都有这样一个认识:苏格拉底当时是被雅典法庭以“侮辱雅典神”、“引进新神”和“腐蚀青年思想”三个罪名判处死刑的,而且苏格拉底曾经有过逃亡的机会,但是他仍然义无反顾地选择接受判决、自尽而死。
因为,他内心坚信,如果按照学生的意愿选择逃亡,将会违背自己一生信奉的哲学观念,并将进一步损害雅典法律的权威。
所以,后世对这件事情有两个结论:
一、苏格拉底死于雅典民主制度,更准确地说,是死于陪审制。
二、苏格拉底宁愿死亡也要维护雅典法制的尊严。这一结论被后世实证主义法学用来论证“恶法亦法”的观点——即便是恶法也应该受到民众的尊重和自觉的维护。
但是,苏格拉底真的是死于雅典陪审制吗?苏格拉底真的是为了维护雅典法律的权威,才选择自杀而不是逃亡的吗?
审判制度:定罪与量刑程序相分离
我们先来看看第一个问题:苏格拉底真的死于雅典陪审制吗?
要想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了解雅典司法制度中的定罪与量刑程序的关系。
当年的雅典陪审制实行的是定罪量刑程序分离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要想给苏格拉底判处死刑,雅典人必须要先进行定罪投票,只有在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量刑投票,两次投票都要过半数才可以判处一个人死刑。
这种定罪量刑程序分离的意义十分重大。如果定罪和量刑程序是合二为一的,这就会导致量刑反制定罪的现象发生,也就是以量刑结果为导向回头寻找合适的罪名,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司法的规律,产生“欲加之刑,何患无罪”的司法乱象。
而且,如果定罪和量刑程序合二为一,也会导致没有办法进行真正的量刑辩论。因为被告方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定罪问题的论证上,而无法在定罪问题尚无结论的时候,花费更多精力在量刑辩论上。在有限的庭审时限内,律师必须在无罪辩护和量刑辩护中进行选择,否则就会自相矛盾。
但是雅典在那个时代就实现了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被告完全可以在定罪阶段尽百分之百的努力进行无罪辩解,等到定罪结论作出后,再集中精力为自己进行量刑的辩护,在两个阶段都可以无所顾忌、充分展开辩护,从而有效避免了两个程序合二为一带来的自相矛盾的尴尬。分析到这里,你还能说它的司法制度就真的那么落后吗?
审理程序:投票表决规则
那么,当时审理苏格拉底的500名陪审员中,究竟有多少人投票(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支持他无罪呢?
220人。
是不是非常意外?这500人的陪审团,并没有像我们想的一样,是政府的打手或者爪牙,他们完全可以不买账,而奉行独立裁判的原则裁断案件。你看,在雅典时期,控告与陪审就是有效分离的,政府想要给谁定罪,还要先经过陪审这一关。
实际上,这种方式特别有利于被告人。比如,英国在很早的时候就实行了陪审制。当年因为社会治安状况恶劣,所以重刑主义倾向十分严重,即便是盗窃几便士的轻微盗窃犯罪人,也要被判处死刑。
但是,由于英国的司法制度实行的也是定罪与量刑程序的分离:先由陪审团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再由法官决定他应该被判处何种刑罚。这样一来,一旦轻微盗窃的行为被认定为盗窃,后面的量刑结果就肯定是死刑,这样的罪刑关系显然太过严厉。
陪审团也觉得这样量刑太过分了,所以,为了不让小偷被判死刑,干脆都把轻微盗窃的行为都宣判为无罪。你看,这样一来,程序法上的科学设置就实际上缓解了实体法上严苛的罪刑关系。
所以,如果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某种程度上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因为陪审团完全可以为了避免对被告人处以重刑,而不给他定罪。所以,雅典实行的分离制度其实是对苏格拉底非常有利的。
可是,苏格拉底是怎么想的?当他听到有220个陪审员认为他无罪之后,竟然有些意外,甚至还有点失望。苏格拉底有个学生叫色诺芬,他说苏格拉底的本意是想在法庭上激怒陪审团给他定罪。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仍然有这么多人觉得他是被冤枉的。你说苏格拉底的死能归咎于雅典的陪审制度吗?当然不能。
当时的投票表决规则,其实对苏格拉底也是非常有利的。
500人的陪审团,票数差距是60票,如果苏格拉底真心想说服陪审团,以他的口才,只需要改变30个人的想法就足够了,而这对他其实并非什么难事。但是他选择了放弃,反而一心求死。
根据历史资料记载,苏格拉底当时内心一直有一个声音:现在死了反而好,免得将来为老年疾病所困。所以你看,在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表决规则的影响下,苏格拉底放弃了这样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他的死,当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雅典陪审制度。
其实,即便他定罪阶段的机会丧失了,苏格拉底也未必一定要面对死刑的命运。
雅典历史上,有很多人是被起诉以后潜逃,让司法机关抓不到的,普罗泰戈拉就是这样。还有一种方法就是选择主动自我流放。
根据当时的雅典法律,只要别人告你死罪,不管你事实上是否有罪,都可以主动请求把自己流放,就可以不用进入审判阶段,更不会被执行死刑,期满之后回来还可以继续竞选公职。但是苏格拉底也没有利用这一制度,而是直接进入了量刑阶段。
审理程序:量刑辩论制度
按照雅典的陪审制度,即便被告人激怒了陪审团被定罪,也并不一定会得到死刑判决,因为量刑阶段仍然有保护被告人的第三道防火墙。具体的操作步骤是:控方和辩方有权各自提供一种量刑方案,然后由陪审团在两者之间进行选择,但是陪审团不能在此之外作出第三种判决,只能作非此即彼的选择。
在这样的制度设置下,苏格拉底在量刑阶段的论证义务其实非常之轻。他只须说服陪审团,使其确证控方要求的死刑判决过重,陪审团就必须选择辩方提出的量刑建议。所以,苏格拉底只须在这些不同意定罪的220个人之外再拉到30个人认为死刑判决过重就大功告成了。想想看,对苏格拉底而言,这是不是极其容易就能达成的目标?但最后苏格拉底还是被愤怒的陪审团判处了死刑,可以说,这完全是他自己一心求死的结果。
苏格拉底是怎么做的呢?作为辩方,他不愿意提出任何一种刑罚。他的逻辑是,只要他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哪怕很轻,都等于承认自己犯罪。要么被判死刑,要么无罪释放,在这两者之间没有中间地带。这样一来,陪审团即便认为死刑判决过重,但苦于没有第二种选择,只能陷入一种尴尬。
不仅如此,苏格拉底还不断刺激陪审团。他居然建议陪审团宣布他是公民英雄,在他刑满释放之后,在他的余生之中,每天都要在市政厅为他供食。于是陪审团终于被彻底激怒了,即便那些本来同情他的人也临阵倒戈。
苏格拉底好像自己也觉得有点过分,于是,他就提出了一个罚金的建议,不过这也有点故意挑衅的味道。因为他建议的罚金数额居然是:1迈那。
最后只剩一个机会了。在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以后,雅典正在进行一年一度的祭祀神明的活动,所以死刑执行就要延期。就在这个空当里,出现了我们非常熟悉的那个历史上的故事。一群苏格拉底的朋友、学生前来看他,不断地劝他抓紧机会出逃,甚至已经帮他准备好了资金,规划好了出逃路线,但这最后一个机会,苏格拉底也放弃了。
最后的结果,已经可想而知。在量刑阶段,同意判死刑的陪审员有360人,不同意判死刑的140人。也就是说认为他不但有罪,还认为他应该被处死的人数在苏格拉底的几番操作后,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80人。
讲到这里,你大概已经有了答案:苏格拉底到底是被雅典的陪审制度害死的,还是他自己一心求死。所以,苏格拉底的死不能简单地归结于雅典的司法制度和民主制度。
一心求死的原因
那么,苏格拉底又为什么要一心求死呢?苏格拉底出生在雅典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的雅典实行民主制,用抽签的方式选择领导人。而苏格拉底痛恨让那些没有知识的人登上领导的席位的雅典的民主体制,他坚决主张必须要让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做相关的事情。这个道理,就像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才能做法官,必须考取驾照才能开车一样天经地义。
正因如此,苏格拉底当年就立志要拯救这个被无知统治的城邦。讨厌民主,就是因为某些领导人没有知识,没有学问。因此苏格拉底学习他母亲助产士的职业,帮助别人催促知识的降临,终身宣讲知识的重要性。
苏格拉底在与不学无术但又想做领导人的堂弟对话结束时提出了对堂弟的希望,当然也是对所有雅典青年的希望:“如果你真想在城邦获得盛名,并受到人们的赞扬,就应当努力学习,为了想要做的事情求得最广泛的知识。”
苏格拉底当时这种让有知识的人担任领导的思想,和雅典当时整个制度的基础,即抽签这种民主方式产生了严重的冲突,等于严重动摇了雅典政治的正当性基础。所以才会出现政府对他的三项指控。
如果苏格拉底用自己的口才赢得无罪判决,最后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呢?
如果他赢得这个官司,就是他所蔑视的雅典民主的胜利,因为这个体制并没有迫害这个城邦的英雄人物。所以他要不断挑衅陪审团,以死证明雅典民主是错误的,而无罪释放只会证明他反对的东西的正确性。
那么,苏格拉底饮下毒酒还是不是为了维护雅典法制的尊严呢?
苏格拉底并没有这个想法。恰恰相反,他正是要用死来揭露雅典法制的野蛮和无知。他根本不是为了遵守雅典的恶法,而恰恰是为了挑战这个恶法,让雅典难堪。以言论自由闻名的雅典居然对一个只有言论而没有任何行为的哲学家起诉和处死,你能说雅典是有言论自由的地方吗?当然不能,这会是雅典将来永远的污点。
我们应该按照上面的方式来理解苏格拉底的死亡,才算对历史上第一次伟大的审判建立了一个可能更接近历史真实的认识。
临死之前,苏格拉底对学生克利托留下了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嘱托:“克利托,我们曾借过克雷皮乌斯一只公鸡,不要忘记付钱给他。”
即便在临终之际,苏格拉底也不想欠这个世界任何东西。他欠这个世界的东西已经委托别人偿还,但是,这个世界欠他的误读和曲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