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算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算管理制度 11.0 总则
1.1为了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实现各项经营目标中的财务关系及责任,规划、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公司 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 体安排。
1.3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逐月编制滚动预算,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并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1.4编制财务预算应当遵循效益优先、积极稳健、权责对等的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将各项成本、效益指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落实,并负责到位。
2.0财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2.1公司成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由助理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财务预算工作小组,负责财务预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体事宜,并对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人员为小组成员。
2.2财务部根据公司要求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2.3各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整体预算的工作。各部门经理(主管)及财务部经理对本单位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3.0 财务预算的主要内容及编制依据
3.1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执行部门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3.2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各部门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预算主要是指在预算期内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对提供各种劳务可能实现的业务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利润、预测的市场劳务需求及提供的市场价格编制。
3.2.2成本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在预算期内所要达到的营运规模,主要是在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作业板块(办事处)的各种设施的营运能力、各项成本费用的消耗,具体编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测算:根据本年度的实际直接工资(不含公司办公室人员)及下年度的工资支出情况作测算;根据工资总额作出提取“三费”的测算;以及本年度职工的工资收入作出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测算;根据本年度劳动保护费的情况作出下年度费用的测算。
3.2.2.2劳务成本的测算:主要是燃料费、养路费、营运证费、路桥费等运输费用及修理费的测算,可参照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燃料费及路桥费根据下年度的经营情况预测,养路费及营运证费根据实际使用的车辆情况预测,修理费用主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维修安排计划,并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作测算。
3.2.2.3其他直接费用的测算:(主要为各作业板块发生的费用)主要是折旧和其他费用项目(如租金、财产保险、办公费、***费、差旅费、水电费、事故损失费等)可参考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折旧按规定的折旧率作测算。
3.2.3期间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门(既机关人员)组织经营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预算,管理费用包括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两部分。可控费用是指办公费、***费、水电费、差旅费、运输费、修理费、业务接待费、劳动保护费等;不可控费用是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折旧费、社会保险、财产保险等。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公司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部门进行编制。其中:业务招待费应当重点列示。
3.2.4营业外收支预算包括处理固定资产净收入和损失、罚款净收入和损失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编制营业外收支等相关业务预算。
3.3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预算期内购置、更新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预算。
3.4资金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需要借入的长短期借款,主要依据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及利率等编制。
3.5财务预算主要包括资产负债预算和损益预算等内容
3.5.1资产负债预算: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公司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预算、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5.2损益预算: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公司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收入预算、经营预算、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6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填报。 4.0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
4.1下达任务:财务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门下发上报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通知和编报要求。
4.1.1编制上报:各部门应当结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的特殊变动来确定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各项计划以及有关材料上报财务部。
4.1.2客服部根据各作业板块(包括运输、仓储、办事处)的经营情况,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块收入预算。
4.1.3调度部根据运输营运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1.4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根据本部门设备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的营运计划,参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编制下一年度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 仓库需更新的地台板、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费、租赁费、跟车费等支出预算。
4.1.5保险部负责制定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1.6行政部负责编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临时用工劳务费等),以及机关部门日常发生的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水电、房租等费用预算。同时负责编制公司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购置、更新的预算。
4.1.7财务部:负责编制折旧费、四税、审计费、财务费用等预算。
4.1.8总经理办:负责编制购置运输设备及投资项目的预算。
4.2审查平衡: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在审查、 平衡过程中,财务部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 反馈给有关部门予以修正。
4.3审议批准:财务部在各有关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上报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对于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 目标的事项,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 务部正式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执行官审议批准。
4.4下达执行:财务部将审定后的财务预算下达各部门执行。
4.5 月度预算的编制程序:
4.5.1客服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经营收入预算。
4.5.2调度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5.3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费、租赁费、跟车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等支出预算。
4.5.4保险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5.5行政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工资(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临时用工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计划。
4.5.6总经理办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重大项目开支预算。
4.5.7财务部编制月度预算,经公司执行官批准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达。
4.6已经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但是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 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 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经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执行官 批准方可进行调整。
4.7 调整财务预算应当先由归口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编制 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公司执行官批 准,然后下达执行。
5.0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5.1 各部门必须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板块、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同时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5.2各部门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部利用财务报表实行月三级预警监控(三级预警线为:一级达预算的50%;二级达预算80%;三级达预算100%)的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各部门和公司领导层汇报。
6.0财务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6.1财务部要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对财务预算的执行进行分析。
6.2总经理办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基础和依据,制定和下达各部门年度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并严格按照公司绩效管理相关考核办法执行,以保证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严格执行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6.3 对年度内因财务预算调整而导致关键绩效指标发生变化的部门,总经理应根据财务部对其财务预算的调整意见相应调整其关键绩效指标,报经公司执行官审定后重新下达指标。
6.4各部门要对其上报的财务预算准确性负责,以确保公司的预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门上报的预算与实际误差率不得超过10%,并将预算的准确性纳入年度经济奖惩考核范围之中。
预算管理制度 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保障学校教育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由校级公共收支预算和二级单位收支预算构成,相关职能部处(以下统称部门)是编制校级公共预算的主体,学院和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实体(以下统称二级单位)等编制本单位预算,全资及控股的法人单位独立编制预算,报学校备案。
第三条 各二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经费安排客观合理,编报程序合法合规,预算执行严肃有效。
第四条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全面完整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五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校党委常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年度财务预算。
第七条 校财经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第八条 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订学校预算管理规章制度;
二、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三、落实和分解学校预算任务;
四、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和分析,编报财务决算草案;
五、指导二级单位预算编报和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31、财务预算是经营计划的核心。的所有支出和收入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的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按财务预算进行,和各部门的业务经营业绩,都必须以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为准,由总经理对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考核分析直接负责。
2、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实事求是、综合平衡;先进合理、措施充分;指标分解、责任落实等原则。
3、财务预算、各部门二级管理。一级为预算委员会,二级为各部门预算组。
4、预算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营销、餐饮、客务等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委员会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按照经营思想和经营方针,制定财务目标,编制财务预算,并进行指标分解和落实工作,督导所有员工严格执行预算,对执行结果差异认真分析,保证完成预算。
5、各部门预算组由部门负责人组成,部门预算组负责部门的预算编制、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和预算执行控制,对基层责任人的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6、预算实行滚动式编制,预算期为两年,每年编制预算,每年编制两年,近细远粗,滚动推算。
7、第一年预算指标,和部门应分解到月;有营业收入的部门,收入指标必须分解到周;重要的管理部门(采购部)的支出指标必须分解到周,有条件的可分解到日;重大活动的支出和收入必须具体详细,并附有专项说明。第二年的预算指标数据可相对粗略。
8、预算工作分阶段进行:
①总经理向预算委员会提交本年度经营指标完成预测数、下年度经营主指标和各部门的主指标分解,编制出概算报董事长审核;
②概算经董事长审核后,由预算委员会编制成《预算任务草案书》,将各项预算指标分解到部门,由部门参照草案书编制本部预算;
③各部门接到《预算任务草案书》后,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影响财务预算的市场因素和内部因素,搜集预算编制综合平?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和资料,提出完整的.预算报告报预算委员会;
④预算委员会汇总、平衡的各项指标,编制预算表及说明书,报董事长审改;
⑤董事长对的预算表进行审核、修改,并加编现金收支预算、资产负债预算和利润分配表预算;审改后的年度财务预算批回,重新完善后定稿;
⑥落实执行,考核分析评价。
9、各部门要做好经济核算工作,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每周检查监督,每月考核,并向预算委员会报送分析报告。
10、及各部门的财务预算的完成情况考核,以财务部门会计核算资料为准,财务部以月、季、年为时间单位编制《预算考核分析报告》,经总经理(预算委员会负责人)签批后,报送董事长。
11、《预算考核分析报告》要求数字准确、原因具体明确、工作分配到人、措施切实可行。
预算管理制度 4教育经费是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物质保证。当前,教育经费来之不易,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是学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抓源头管理、防微杜渐、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为认真执行《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如皋市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重申如下:
一、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1、学校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本校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全额解缴财政专户,不准设立收入过渡户,不得公款私存或个人保管,不得将学校收入、往来款、代管款项转移至其他单位或部门(如工会、食堂等),不得隐瞒或截留学校收入,更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2、学校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核算支出;必须严格按经费收支计划和部门预算执行,坚决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
3、学校经费不得借给系统外个人、单位使用,不得对外投资或购买有价证券,不得为附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经济担保。
二、加强收费管理
1、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收费管理负有全部责任。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实行票款分离,及时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出具规范的票据,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2、学校向学生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项目时,必须以学校名义发放《告家长书》,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明确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予以公示。
3、加强学生代办费管理。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代办费收费标准收费,按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规定严格控制代办费的列支范围和项目,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出具结算清单。在代办过程中所取得的相关返还款、手续费、劳务费等,应及时冲减学生代办费。
三、健全单位经费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经费审批制度,明确经费审批的职责和权限,严格经费审批的手续,每张发票都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校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和总账会计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
2、学校成立内部审核领导小组,建立重经济往来或经费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学校宗采购支出或型业务活动,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属于政府采购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办理。学校研究重开支的有关会议应邀请学校总账会计或报账员列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查考。
3、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加强票据的领用、保管、缴销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有关票据,严格审查外来票据,严禁用不合法的票据作为支付凭证入账。
四、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
1、凡属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在基层单位工作或开展各项活动确需用餐的,要坚持在学校食堂用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2、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必需”的原则列支。严禁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和娱乐消费。
3、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要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量入为出。各类庆典活动要俭朴,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出市参加各类活动,必须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加强基建维修与设备采购支出管理
1、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新增基建项目计划的管理,按规定上报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及批准立项等方面工作。
2、未经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擅自增加基建或型维修项目,经教育局批准的基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
3、学校的房屋维修和绿化工程,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应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学校应通过比价或询价方式确定,支出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决算为依据。
4、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立项后,根据规定权限,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市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组织招投标。
5、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按《如皋市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学校资产,做到账据、账物、账账相符。布局调整对学校资产进行处置时,做到保值、不流失,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教育自身的发展。
六、严格食堂财务管理
1、学校食堂作为为教师学生服务的非盈利性部门,要单设置食堂伙食账目,划清学校与食堂的经济往来,认真核算食堂收支,准确映盈亏,定期公布账目。
2、要建立完善食堂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的采购、验收、领用、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杜绝浪费和损失。
3、由个人或单位承包的学校食堂、商店等后勤服务部门,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学校要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要向教职工公布承包合同和承包金额,将承包金额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接受公众监督。
预算管理制度 5岗位职责:
1、负责所有项目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递交;
2、负责招标信息网公布的.招标工程的投标工作,包括资格预审、技术标、商务标、成本等;
3、与招标单位保持联系,关注投标开标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标结果,统计各工程标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级做出投标估测。
5、协助完成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签字、盖章、封装工作;
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装修等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招投标政策、造价相关知识、各地区定额规则等;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定额了解工程造价、材料设备的市场情况;
3、能根据图纸独立编制及完成招标文件、标底等有关的预、结算工作;
4、熟悉广东省工程定额及预算软件;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原则性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预算管理制度 6(一)严格按预算办理经济业务有利于企业成本战略目标的实现
预算编制后就具有刚性,各部门就应该严格按照预算来办理和执行经济业务。“严格执行”的预算才“有效”,是取得效果的根本保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只要各个部门都能很好地完成预算目标,则企业的战略目标就能实现。这表明严格按照预算办理经济业务对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预算管理有利于培养成本费用控制意识
一些做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广,就会形成一种惯例、习惯,好的做法如此,坏的做法也如此。在预算管理开始之初,许多部门都没有预算控制意识。但预算管理的推进能培养其他部门、人员的预算控制意识,能让他们自觉地进行预算控制,进而推动成本费用控制。
(三) 预算管理为企业明确了成本费用的控制目标
企业目标是比较抽象的,各部门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很难将所办理的经济业务与企业目标联系起来,这往往使得企业成本费用控制的目标不明确。这点在企业各种费用开支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四)、加强预算管理的前提条件和具体措施
预算管理自从1920年代在美国通用电气、杜邦、通用汽车诞生之后,慢慢推广到世界各国。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开始引进西方管理经验,不少企业也开始实行预算管理。笔者认为预算管理与其他管理方法一样,需要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要使得预算管理能起到实效,应坚持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一)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全员参与
虽然许多企业的预算管理牵头部门都是财务部门,而且最终的预算结果也大多体现为财务报表。但是,预算作为一种分配企业资源的方法,其编制、执行、分析确需要全员参与,才能有效落实。
(二) 避免只是控制、削减开支,而要站在全局把握好度
人们一谈到预算,往往认为越少越好,实则不然!预算是分配企业资源的一种方法。企业占有这些资源,当然是为了投入销售经营获得产出以实现企业目标。一般来说,没有投入当然就没有产出了,为了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出,就需要更多投入。
(三)从作业出发设计预算项目,化繁为简避免太财务化
全面预算要求全员参与,而会计科目的运用是一个相对比较专业的知识,其他部门的人员不一定能够运用好,特别是一些需要分摊的项目会给其他部门人员带来理解上的困难。基于此,笔者建议不按照会计科目设计预算项目和预算指标,而应该按照“做什么事、花多少钱、何时花钱”的'思路去设计预算项目,要求各部门按此编制预算。
(四)加强预算队伍建设,落实预算管理工作
要注重财会人才培养,强化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同志的责任,培养他们的业务能力。最后,要更广泛的发展各部门的预算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培养他们的预算管理能力和意识。在此基础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增强预算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增长和发展!
预算管理制度 7一、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填?原则上来说,主要的社会关系成员指的是本人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还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二、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进行编制。
三、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院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四、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因素。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量入为出,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五、定额预算补助,按去年的基数加一定的增长率编报。
六、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分轻重缓急,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编报。
七、各种基金的收入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分配或提取金额编制。
八、各项预算报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严格管理。
九、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对策,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预算管理制度 8为进一步密切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三医”改革中的杠杆作用,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基金总额预算包干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额预算,及时结算。
2.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3.分期预拨,定期考核。
4.积极推进,平稳过渡。
二、基金预算
总额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和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95%的部分作为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总体预算基金,交由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使用,负责承担参保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外住院(不含大病保险对象)等规定的报销费用,5%的部分为合理超支分担预备金。
三、基金预拨
实行按季度预拨。县财政局根据确定的预算总额,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当季基金拨付至牵头医院。牵头医院要开设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于季度终了10个工作日内向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报送基金财务报告。
四、基金结算
(一)结算方式。由牵头医院按月对县内外各级协议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非即时结报材料(含门诊统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牵头医院对各级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药补偿费用及时结算支付。
(二)审核结算内容。依据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情况审核结算,同时审核报补材料的完整性、初审内容的准确性、大额及异常费用真实性、转诊转院的规范性等。
(三)审核结算时限。即时结报按月据实结算,审核不超过20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非即时结报审核不超过25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结算支付考核。牵头医院先按结算支付总额的90%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支付,余额10%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协议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进行考核后再行支付。
五、结余基金分配
年度医保基金包干结余部分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配,由牵头医院提出分配计划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拨付到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包干出现不足的,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摊。
六、基金监管
县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县医保局派驻总会计师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要建立对牵头医院和协议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建立智能审核系统,提升软硬件系统的功能,在数据监控方面做到精准,加强重点疑点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建立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审核结算系统;通过数据管理和软件提升医保基金监控管理力度;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专家库制度,专家库负责协议医疗机构对结报材料审核结果、结算支付、检查处理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形进行复审,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建立医保基金支付审核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参与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
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公开制度,医保基金结算支付情况按季公开;建立异常情况监测机制,牵头医院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医保局报备并提出督查处理建议。
县财政局要掌握基金支出情况,指导督促牵头医院落实执行医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
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管理情况的审计,进行审计监督。
牵头医院自身的已审核结报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全部复审。医保支付牵头医院要按照规定的审核结算时限办理相关事项,出现审核或拨付不及时、不规范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情节严重,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七、绩效评价
县医保局对总额预算工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运行情况、医保协议履行情况、举报线索及督办反馈机制、智能审核系统建设情况、转诊转院手续规范程度等。建立基金管理奖惩机制,对考核中执行总额预算工作较好的协议医疗机构予以奖励,对考核中发现违规违法的,扣除违规费用并予以处罚,违规及处罚费用从涉事医疗机构当年结算资金中扣除,不参与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结余分配。
八、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9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总务处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进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总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总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具体如下:
(一)、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账目清查并签字。
(二)、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有原始凭据或经办人的印件,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费(含罚款或公物赔金)不入账作污挪用处理(除给予纪律处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罚金额的25%)
(三)、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
(四)、行政经费不准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但借支时间不得超一个月,否则按2%计算月息。
(五)、学习辅导资料必须由学校统一征订,即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确定资料,教研处、勤办谈价,分管教学和后勤的校长审批,最后校长签字付款。若有个人私自征订,学校拒付资料款。
(六)、出公差的费用按有关文件报销,若有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款项,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预算管理制度 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安徽中医药学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实的财政拨款预算指标和学校各项事业收入而编制;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而编制。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学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综合全面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一)依法理财原则。收入做到合法合规,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每一笔收支项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一保工资、二保运转”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保证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导向原则。按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以绩效为导向,以考评为手段,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预算可采取零基预算或参考上一年度正常预算经费(不含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综合因素进行编制。正常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不含人员经费)逐步过渡到项目化预算管理方式。
为适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度举债进行建设,实现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发展性负债必须考虑学校规模的定位,保证财务状况安全,要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财务处要加强对负债管理,对适度负债(借款或贷款)进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事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分期偿还计划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三章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学校年度预算在校内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经财务处审核,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后汇总,由财务处提出预算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会研究审定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人批复下达后执行。为便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根据批复的预算,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作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切块分配到部门。切块给部门的包干预算,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到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学校各类收入构成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增减变化因素据实编制。收入预算由财务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统一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业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根据相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定额公用支出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未来支出预期进行测算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编报的项目要突出绩效,体现效益,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用途、范围,确保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编报的项目首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测算,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既要有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又要有测算过程、预期效益。每个项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项目内容、金额、申报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门对于采购符合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八条学校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执行”的预算管理办法,切块分配到学校各部门包干使用。
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批复下达后,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额度执行。各部门应切实增强支出进度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制。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工作负总责,要与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起责任。财务处、国资处应牵头抓好项目预算,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工作,加强预算支出调度,提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
第十条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转结余,确保财政拨款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当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应在本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预算。对工作不落实、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应适当压缩其支出预算总额。各部门年末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严格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对于年初预算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的,必须在预算执行中及时提出细化方案,报省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财政拨款收入和学校事业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切块给部门包干预算调整,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
第十三条为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时,经申请部门与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商后,由申请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财务处予以调整。
第六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或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实施考评和跟踪监控,各二级单位应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模式,扩重点项目评价和再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情况按照《安徽中医药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分析、通报: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在财力许可范围内,优先考虑部门下年度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介于80-90分之间,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原则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适当扣减部门下年度预算。同时预算执行绩效情况与各部门当年的年度考核相挂钩,预算执行差的,直接影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章决算
第十七条决算草案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上报。
第十八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九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部门应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2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 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由各级财政补助,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育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来源是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及学校事业收入返还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资金等。
第五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分摊机制,按不低于省制定的基准定额标准足额将公用经费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中,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科学分配学校公用经费,适当向办学规模小、条件薄弱的学校和教学点倾斜,保证学校基本需求、扶持薄弱学校发展。要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教学活动的特点,及时、足额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水电、邮电、网络、交通差旅、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和学科竞赛等,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安防和后勤设备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支出等资本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外单位摊派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设立“小金库”“账外账”存放和管理公用经费。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应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学校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完善办学条件的项目支出。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购置原则按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学校教师培训费应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学校要按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不能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按月编制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计划,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后严格执行。要加强实物消耗核算,规范经费审批、实物管理等程序,建立资产和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资产和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会计科目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校事业支出明细表》规范设置,公用经费支出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准确反映学校经济活动。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分析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并主动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规范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核管理,确保经费支出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十五条各级财政、教育、审计和纪检部门应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对骗取、截留、挪用、挤占公用经费,或虚列支出套取公用经费以及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 13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6、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7、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局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8、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规定时间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9、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0、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或者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资金由中央、省、区财政分级负担,包括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四条中小学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部门预算原则。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初中、小学为预算单位。
(二)综合预算原则。中小学预算包括学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安排。
(三)突出重点原则。依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保运转、保基本支出、保重点的'顺序安排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统一管理原则。中小学预算资金由区“教育经费结算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中小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第六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中小学在编制预算时,按照区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将学校通用的耗材和仪器设备等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商品和劳务,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九条中小学预算一经批复,严格执行。在预算未确定前,区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中小学月均实际支出情况,按月预拨公用经费,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
第十条区级财政部门应按时、足额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区“教育经费结算分中心”要及时拨付到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滞留和挪用学校预算经费。
第十一条中小学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执行中新增事项,除国家统一调资和突发性事件可申请预算追加外,其余一律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
第十三条学校预算执行中项目资金有结余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留归学校统筹使用;未完成项目的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决算编制
第十四条决算要求数字真实,内容全面、准确,编报及时,不得估列代编,不得漏报、瞒报,虚列支出。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财会人员参加的“经费预算小组”,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学校预算经批准下达后,要将预算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中小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推进财务公开,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约束机制,加强资金管理,自觉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及时向教育部门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学校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5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另定协议]
预算管理制度 16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 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 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十条 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计划科。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条 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17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报账员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报账员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一、全校人员经费(包括绩效工资、其他补助),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报账员执行。由报账员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二、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三、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一、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二、每年十一月底,由报账员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报账员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制度者,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报账员(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六、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一)、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报账员执行支付。
(二)、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七、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报账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报校长审签。
预算管理制度 18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各经营单位的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全面预算管理体制
实行公司统一规划、责任单位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确定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原则。全面预算目标由公司统一规划,并与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二、分级管理原则。
全面预算目标按逐级分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经下达的全面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第三章、全面预算组织体系
全面预算组织机构设置:预算决策机构、预算组织机构、预算执行机构、预算监控机构和预算考核机构。
预算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
一、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预算管理委员会职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二、预算组织机构:预算管理部
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预算执行机构:预算责任中心
预算执行机构即各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预算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
四、预算监控机构:财务、审计部门
公司预算监控机构为预算监控小组,由财务和审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预算考核机构:人事、财务部门
公司预算考核机构为预算考核小组,由人事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四章、全面预算期与全面预算编制期
一、全面预算期,指预算编制覆盖的经营期间和预算的实际执行期。年度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二、全面预算编制期,指全面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
年度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这一期间为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全面预算编制期。
第五章、全面预算的编制
(1)业务预算具体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财务预算是关于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第六章、全面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一、全面预算的.执行部门
1、各预算责任单位是全面预算的执行机构。
2、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二、全面预算执行控制
1、本着“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
2、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
3、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七章、全面预算的调整
一、调整原则
1、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二、符合预算调整的条件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发生不可抗力;
5、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三、调整方式
1、定期调整
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不定期调整
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四、调整的类别
1、自上而下的预算调整
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自下而上的预算调整
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第八章、全面预算考核评价
一、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二、财务、审计部监控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全面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三、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报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四、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预算管理制度 19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48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举办、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关系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目标和计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管理体制按照办学体制和财政缴拨关系,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由本级财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办中小学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办中小学由其他部门主管,下同)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各级财政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足额保障中小学校经费需求,确保实现“三个增长”等要求。义务教育学校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六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编制,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具体按当地政府部门确定的预算编审程序执行。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单位,非独立设置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独立设置、独立编制预算的中小学校应独立核算,建立独立账务,编制独立报表。确属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学校,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确定的核算点实行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不改变财务主体地位,不改变资金所有权和财务审批权。核算点不得挤占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和向各中小学摊派有关费用。代理记账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中小学校长是学校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组织学校财会机构和相关人员编制预算,带头严格执行预算,对学校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等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原则
第九条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真实完整原则。中小学校预算要实事求是、稳妥可靠。编制预算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要真实可靠。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支出预算严格执行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制订,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各项支出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等必要支出足额保障,不得留硬缺口。
(二)量入为出原则。中小学预算编制必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举借债务。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三)统筹兼顾原则。中小学校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后安排一般项目。
(四)公开透明原则。中小学校预算管理要发扬民主,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组织学校教务、总务和教职工代表等参与预算编制,并经学校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预算执行要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预算和财务信息。
(五)绩效导向原则。中小学校预算要以项目绩效目标及其保障机制科学性、可行性为依据,科学合理编制、执行,确保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第四章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程序一般为“二上二下”,具体可按同级人大确定的预算程序执行。
“一上”: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要求,结合学校的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需求,编制预算建议数,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编成主管部门预算建议数,报同级财政部门。
“一下”: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汇编上报的预算建议数,结合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中小学教育经费,编制预算初步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向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再由主管部门向中小学校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对“一上”编报的预算进行修改和调整,经学校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后将预算草案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编成主管部门预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
“二下”: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财政部门向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年度预算,由主管部门正式批复中小学校预算。
第十一条收入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预算应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进行测算。
县级财政部门应将省、市、县(市、区)财政免费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按在校生数、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编入年度预算,并分解到有关的每所学校,确保学校预算完整。
第十二条支出预算的编制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采用定员定标准法编制,即根据规定的分类定额标准和核实的单位人员状况,测算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助学金支出应按实际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人数和规定的定额标准计算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采取定员和定额相结合的办法。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小学校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房屋构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需同时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预算应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目标,由学校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和绩效目标。主管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小学校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确定中小学校项目支出建议报财政部门或由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小学校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择优排序的原则,统筹确定中小学校项目支出。地方可视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支出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小学校应将符合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五章预算报表体系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预算报表体系由预算基表、预算综合报表和预算编制说明书三部分组成。预算基表由学校基本情况表、学校收支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等报表组成。预算综合报表在预算基表的基础上自动生成,由中小学校基本情况汇总表、收支预算汇总表、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表等报表构成。预算说明书包括学校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收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第十四条省财政厅按国家规定印发或制订中小学校预算报表及指标,全省统一实施。市、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报表与指标,确需增加的,应本着简洁明了的原则,可另行设计附表,不得过多加重学校预算编报负担。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以绩效目标为导向,规范办理收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应当在经批复预算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收支项目,明确收支项目控制额度,经学校决策机构审定后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应当由学校决策机构决定。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票据。对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并按规定实行预算公开,加强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整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七章预算监督
第二十条地方财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好的地区和学校要给予鼓励或奖补倾斜,对不按要求编制和管理预算的地区和学校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扣减转移支付拨款。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机制。
第二十一条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具体的预算管理办法。中小学校也应制订本校的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我省各级政府举办、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关系的幼儿园依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6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 20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预决算管理
1.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一切预算收支应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后执行。
2.在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总原则。
3.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它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人员工资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有序安排支出事项。对财政下达的预算,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4.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二、内部审计
局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自查(根据工作需要可每半年开展一次),每年商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合法合规检查不少于一次;可委托第三方或组织本系统财务人员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事中审计。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现金管理。单位经费支出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其他零星经费支出应凭公务卡刷卡结算。
(二)大额资金管理。
1.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标准。
2.大额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局相关支出科室提出申请,局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同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交相关科室办理完结,交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办理支付手续。
3.大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购置先由申请科室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并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或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由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登记台账。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按财务规定应及时入账。
五、差旅费报销
(一)差旅费审批。
1.差旅费是指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
2.市外出差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市内远郊出差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局分管领导审批。
3.没有履行出差审批的,单位财务不得报销。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频次。
(二)差旅费标准。
1.市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使用,由单位派车的,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2.市外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西藏、青海和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3、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出差费用,可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4、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按规定等级和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六、公务接待
(一)接待原则。
1.统一管理、对口接待原则: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由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对口接待。
2.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应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3.勤俭节约原则:接待工作应做到既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严格标准、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二)接待标准。
1.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标准按100元/餐·人执行。
2.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费用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实行“四单合一”,报销时须提供“一函三单”,即: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和税务发票单据。
七、审批报销
各项经济业务须由至少两人共同办理,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签署经办,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后,交由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报销费用。各项经费收支均由局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归口管理,财务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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