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便利店的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11、范围
本标准对本司行业连锁市场、连锁便利店的门店进行规范。本标准适用于本司行业市场和便利店业态的连锁经营。
2、行业连锁市场、连锁便利店门店管理规范
2.1现场管理规范
主要是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加来店顾客,提高客单价,扩大销售。现场管理重点有:
2.1.1 卫生管理
确保销售场地整洁,过道通畅,设备、货架布局合理,时时保持设备、货架、柜台、橱窗等的干净、明亮,不擅自乱贴店内广告等。
2.1.2 陈列管理
商品丰富、货架丰满,根据商品保质期,先进先出,显而易见,易拿易放、商品组合陈列合理。
2.1.3 商品管理
开展科学的商品管理,注意收集时点销售数据管理系统(POS)的信息和利用ABC分析法,筛选出畅销商品。灵活运用订货、补货,扩大畅销商品陈列空间,定期检查畅销商品的库存和货架卡,以确保畅销商品不断档。
2.2 服务管理规范
2.2.1 服务用语
服务语言:“您好”、“请稍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欢迎再来”等。忌讳用“不知道”、“卖完了”、“不行”、“没有了”等语言。
2.2.2 对缺货的处理
发现顾客购买的商品缺货时,首先应表示道歉,然后应告知该商品何时到货,或主动建议其他能取代的商品,最后店员必须将缺货的商品作为下次订货或补货的参考信息,反馈给店内相关的负责人。
2.2.3 客诉处理
处理客诉时,严禁对客诉推诿责任,应以诚挚的关心态度,耐心听取其陈述后,酌情处理,不能因此造成顾客流失。
2.3 门店人员岗位职责
2.3.1 店长、副店长职责
店长是门店的核心人物,店长必须服从连锁公司总部的'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总部的各项营销策略,达到门店的经营指标。店长、副店长除具备各岗职技能外,还要有全盘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要做到:
——监督商品的要货、上货、补货,做好进货验收、商品陈列、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有关作业。
——执行总部下达的商品价格变动。
——执行总部下达的销售计划、促销计划和促销活动。
——掌握门店的销售动态,向总部建议新商品的引进和滞销品的淘汰。
——掌握门店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
——监督和审查门店会计、收银和报表制作、帐务处理等作业。
——监督和检查理货员、服务员及其他人员作业。
——负责对职工考勤、仪容,仪表和服务规范执行情况的管理。
——负责对职工人事考核、职工提升、降级和调动的建议。
——负责对员工的培训教育。
——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和服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种矛盾。
——监督门店内外的清洁卫生,负责保卫、防火等作业管理。
——监督门店商品损耗管理,把握商品损耗尺度。
——做好与门店周围社区的各项协调工作。
2.3.2 店助理(部门主任、组长)职责
店助理对本岗位工作应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掌握本岗位技能,熟知门店各岗职技能,熟悉店长、副店长的工作职责,协助店长、副店长做好工作。
2.3.3 门店收银员职责
门店收银员具有:熟悉商品的货区、商品基本价位、收银业务、结算小票管理业务、收集和提供商品销售信息、顾客信息、退货处理以及收银台安全职责。
收银员的具体岗职规范有:
——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工作:服饰、仪表、清洁卫生,做到举止大方,佩戴好工号牌。
——营业前认领备用金并清点确认。
——营业前调试好收银机,准备好其他备用品,并了解当日变价商品和特价商品。
——顾客进店时,应表示欢迎顾客光临。
——登打或扫描商品价格时,应报出每件商品的金额,登打或扫描结束时,应报出商品金额总数;并主动将结算小票置于购物袋或交顾客。
——收银时要唱票“收您多少钱”,找零时要唱票“找您多少钱”。
——当顾客不多时,应替顾客做好商品装袋服务。要做到将生鲜商品、冷冻食品和其他商品分装,大且生的商品应先装入袋中;顾客多时,要以尽快疏散顾客为主,加快收银速度。
——收银时要做到正确、快速、对顾客保持亲切友善的笑容,做到更好的接待顾客。
——耐心地回答顾客的提问。
——记录和保管遗失的物品。
——发生顾客抱怨或由于收银有误顾客前来投诉交涉时,应通知店长或值班经理来处理,避免影响正常的收银工作。
——在非营业高峰期间,听从店长或值班经理安排从事其他的工作。
——营业结束后,按所收货款填写交款清单,现金、支票分别填写,本人签字后将货款交给核算员。
——经核算员按收银机的存根审核后,如长款要写报告,短款自付。
——向有关部门提供销售信息及顾客信息等。
2.3.4 门店理货员职责
理货员是超级市场、便利店中从事商品整理、清洁、补充、标价、盘点等工作的人员。门店理货员职责是巡视货场,耐心解答顾客的提问,对所属货区商品的保质期心中有数,必须熟悉所负责商品范围内商品名称、规格、用途和保质期,掌握商品标价的知识,正确标好价格,掌握商品的陈列原则和方法、技巧,正确进行商品陈列,保证商品安全。
理货员的作业流程:
a) 领货作业:营业中陈列架上的商品在不断减少,理货员就必须去库内领货以补充货架。
1)领货必须凭领货单。
2)领货单上要写明商品的大类、品种、货名、数量和单价。
3)对内库管理员提供的商品,必须按领货单上的款项逐一核对,以防造成提错货物。
4)标签打贴位置要一致,以方便选购、定向扫描和收银计价。
5)打价签前要核对商品的代号和售价。核对进货单和陈列架上价格卡,作业完了妥善保管价签纸。
6)商品变调价需重新打价时,对原价签去留应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b) 补货作业:理货员将标好的商品依照商品各自规定的陈列位置,定时或不定时地将商品补充到货架上的作业。
1)定时补货。指在非营业高峰的补货。
2)不定时补货。指只要货架上的商品即将售完,就立即补货,以免造成缺货,影响销售。补货作业不能影响顾客购买。
3)核对卡、货。先检查对欲补货的陈列架前的价目卡是否和要补上去的商品一致。
4)先进先出。补货时将原商品取下,然后打扫陈列架,将补充的新货放在里面,再把原架上的商品放在前面,做到商品陈列先进先出。
5)对特殊商品要控制。对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的补充要进行时间段投放量的控制。这要根据每天销售量和销售高峰来具体确定。理货员除了领货、标价、补货之外,还肩负着盘点作业。
2.3.5 验收人员职责
严格商品验收。商品验收是确认检查商品质量、审核商品产地、生产日期、发货时间、数量、价格、品种等的环节,因此,门店验收人员应手持送货单或发票、收据、与送货人逐一逐项清点,减少事后因退货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浪费,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2.3.6 门店会计职责
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财务部对门店的财务管理;准确、真实、及时地向财务部上交门店各种报表,对报表的数据进行汇报、分析和处理。
2.3.7 服务人员职责
服务人员需要了解与理货员和收银员的基本岗位技能,同时掌握服务礼仪规范,还要了解和掌握门店商品分布情况、商品知识及有关知识,以便能流利地回答顾客的各种询问,掌握公司便民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2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业态,逐步完善与食品操作相关的一系列过程。
第三条(术语定义)
生鲜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级生鲜食品、冷冻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类。
初级生鲜食品:凡属于新鲜的、未经烹饪等热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产品等,经简单处理后在冷藏、冷冻或常温陈列架上贩卖的食品。
冷冻冷藏食品:包括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两类。冷冻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冻在-18℃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冷藏食品:以农、畜、水产原料经加工调理,急速冷却在4℃以下储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自制食品:经过烹饪、腌渍等加工处理后的熟食、面包点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包括熟食、冷菜、冷荤、凉菜、卤味等。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标签:本规范所称标签为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其他说明物。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交叉污染:指通过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学的污染物转移到食品的过程。
超市购物环境:由超市的内部经营空间及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和附属场所组成,包括商品陈列设施、设备布局、安全环境设计、停车场设施等。
第四条 对超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清洁并消毒,并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
(三)人员的培训
企业应对新入职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企业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个环节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要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存档培训和考核的情况。
第二章 采购环节
第五条(要点说明)
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第六条 供应商引进的条件
企业应有明确的供应商引进标准。资质审核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集团化公司有其所属分、子公司使用集团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
进口商品在国内未进行商标注册的,进口商要出示承诺书,注明该类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权、冒用商标等行为均由进口商承担。供应商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复印件,同时留存企业盖章复印件。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应与营业执照注册人一致、如不一致则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第七条 商品审核
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属专利性质商品的专利证书;商品进入该地区销售的许可证;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绿色食品证书;原产地域专用标志证明;酒类批发许可证;国产酒类专卖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机农产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等。(垃圾分类顺口溜:干湿要分开,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绿厨厨,黄其其,红危危,蓝宝宝。可回收,丢蓝色,有害垃圾丢红色,厨余垃圾是绿色,其它垃圾用灰色。垃圾多,危害大,分类摆放人人夸。)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进口保健食品卫生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口动植物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索证索票有标准的索证索票流程和制度。
第八条 采购流程管理
(一)采购工作流程
企业应有明确的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人员应认真执行流程。
(二)采购流程中的要点
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存档每一种商品的样品或图片资料;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企业应设立与采购部门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采购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考核,并签订承诺保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在本环节的职责包括:制订相关审核流程,对供应商和商品的资质进行审核,同时与采购人员保持协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 验收环节
第九条(要点说明)
本环节适用于商品在企业的配送中心或各门店进行商品验收的过程。超市应制定并执行相关食品的.验收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其合法、安全和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条(工作手册)
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建有以下工作手册:进退货工作手册、商品验收标准、企业进退货工作流程、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手册。
第十一条 商品验收
(一)企业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完整的进退货工作流程。
(二)卸货前检查
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三)商品包装检查
核对订货汇总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定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内包装应无破损,商品的形状完好无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商品名称一致。
(四)商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商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商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确定商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商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
(五)定型包装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专用送货单;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限范围内;确保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关要求,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
(六)非定型包装食品(包括生鲜食品)的验收
门店收货时,非定型包装产品根据需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专用送货单据,国家或地方执法机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屠宰、加工、检疫、销售的许可证明,相关载具的清洁消毒证明等。对运输工具、加工日期和产品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检查商品的剩余保值期,确保在允收期限内。对保质期较短的生鲜产品须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允收期要求。确保包装和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卫生状况等)符合法定要求,无交叉污染危险,数量、批次和送货单一致。检查食品的相关质量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外观、颜色、气味、新鲜度、中心温度等指标。对高风险产品建议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定期的理化及微生物检验。建议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统一食品的验收、存储和配送。
(七)预包装商品标示检查
国产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
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生产日期:
a) 食品名称;
b) 配料表;
c)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固液两项产品)制造者;
d)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e) 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f) 质量/品质等级(国家,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的产品);
g) 产品的标准号。
进口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
a) 食品名称;
b) 配料表;
c)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d) 进口食品必须表明原产国、地区名;
e) 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f) 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产品保质期与储藏条件有关的产品);
g) 进口商品应有中文标识,中文标识应大于外文标识。
第十二条 环境要求
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验收时应当注意按生产单位、品种分别放置于食品专用栈板上,保证商品分类、分架。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第十三条 工作要点
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商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商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商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验收人员应和供应商方面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在退货过程中,对那些确定能够威胁健康的商品,建议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第四章 食品存储控制
第十四条(要点说明)
适用于企业在门店库房、配送中心商品存储环节过程的管理。企业应有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环境要求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十六条 商品管理
在食品专用独立仓库或存储区域,和其它食品有适当物理分隔避免受到污染。按常温、冷藏和冷冻等不同存储要求相应存放食品。食品存储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和先进先出的操作原则。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应使用合法安全的食品级包装材料;外包装要满足相关运输和存储安全及质量要求。散装食品入库前应转移进带盖的食品专用周转箱存放。在冷库存放的食品应分类、分架,按生产单位、品种分别放置于食品货架上或食品级的专用栈板上,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于不同的冷库内,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类别的商品应分库或分架存放,库房内备有相应的货架和货垫。食品外包装应完整,无积尘,码放整齐,隔墙离地,要便于检查清点,便于先进先出。常温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适宜(按不同产品的具体要求)、干燥的库区,避免阳光照射。冷藏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冷藏库中。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5 - 15°C。要求冷冻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18°C以下冷冻库中。冷库要定期检查、记录温度、定期进行除霜、清洁保养和维护。库房内安装温度表、湿度表。冷藏库(柜)温度为-2℃~5℃以下。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根据商品储藏要求进行相应的湿度控制。
第十七条 流程管理要点
超市应建立食品储存、报废和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所采购食品特别是熟食卤味的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进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运输包装、产品质量等信息,确保食品从采购、运输、储存到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库内储存商品应有明确直观的标识信息。标识信息至少包括货号、品名、数量等。
超市配送中心或门店仓库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发货给销售部门。认真执行食品入库出库检验登记制度,做到登记清楚,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对库存商品应定期盘点检查,确保无过期报废食品,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冷冻和冷藏食品在装卸和出入库必须保证冷链的持续有效,任何环节中商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对货物验收相关单据的整理应科学有效,不应有遗漏。
商品在入库时,必须经过验收通道由收货部人员负责验收,并按进货日期分类编号,按类别存档备查。对库存商品定期进行保质期和质量检查,发现将过期或腐败变质商品应及时处理。对货物的存放应有系统的管理,将货物放置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 食品现场制作
第十八条(要点说明)
企业在配送中心和门店中,有对食品进行加工的这一过程。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企业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 环境要求
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合适的温度、湿度,防蝇虫及灰尘控制设施和设备,具备独立的排水、排污设施。食品加工场所周围直线距离应在10米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倒粪站、化粪池、垃圾站、公共厕所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3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市场和经销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食品的相关证照,其食品经营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第七条 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
(三)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应当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鼓励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九条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鼓励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食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条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41、学校开办商店,必须有“三证”。即“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2、严禁在教学区设店经营,校内禁止摆摊设点,店面整洁规范,有合格的货架,有专用的.食品柜和冷饮冰柜。
3、价格要合理。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提倡微利经营,决不允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
4、存放要规范。商品按类分开排列,分开存放,禁止混装混放。
5、商品质量要严格把关。所购商品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品名、商标、卫生许可证等都要严格把关,禁卖“三无”产品和过期霉烂变质产品。
6、食品卫生要坚持高标准。商店(或冷饮店)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鼠),从业员每年至少进行1-2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商店经营工作。
7、学校商店经营体制必须实行承包给个人管理。如发生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责任由商店承包人负责。
8、经营行为要规范严格。营业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允许借封闭管理之名强迫学生消费,不允许搞有奖销售鼓励学生消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班组、教师、学生下达消费指标。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51、商品选择
首先根据消费能力,师生的需要,选择适应于校园超市销售的商品;其次考虑商品的毛利,同样商品实行货比三家。毛利率高的首选。最后,观察所选商品的周转率。周转率快的商品适应于消费群体,卖不动的给予淘汰。
2、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1)任何时候供应商不得宴请工作人员。赠送礼品或商品。一旦发现,给予扣除当月供货金额。
(2)采购人员建立供应商的'档案和所供应的品种,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3)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内把货送到,所有供应商每月15日必须结帐。
3、报货制度
库管所发货时,对库存商品发现较少时或不够明天卖的货品,及时做好统计,填写报货单,对商品名称。所需数量认真填写。报于店长,有店长审核交于采购人员。
4、收货制度
(1)验货:货到后由店长组织采购。质检。库管。送货人到位。把货直接卸到验货区,对商品进行检查。要求对商品的数量是否准确。质量保证,规格包装符合要求,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并退回。
(2)入库:验收完毕后,依原始单据的名称,作品名。最小单位做数量,以进价的形式开入库单。客户联由客户带回,之后在单据备注上开出商品的售价,以便入帐。所入库商品按类存放,整齐有序。
(3)出库:各组人员填写领料单,由店长签字发货,发货完毕后并及时开出出库单,以原始单据的名称最小单位。售价出库,客户联交于各组。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6一、全体员工应共同努力营造整洁有序、舒适宜人的购物环境,力求体现最佳的'门店形象。
二、店内严禁吸烟。
三、店内各类证照应统一悬挂、摆放,如有污损,残旧应及时清洁、翻新。
四、不得随意在墙面乱划、张贴、钉钉子或用透明胶布粘贴物品。
五、应保持店内各类设施、设备及营业用具洁净、无积尘、无坏损。
六、随时清理垃圾桶,店内外均保持洁净,周围无积水、无垃圾。
七、定期对门店内外进行全面消毒、灭虫、灭鼠。
八、员工应养成随时清洁的良好工作习惯,并注意引导顾客配合环境维护工作。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7为加强便利店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国家限制使用的计量器具,遵守有关规定。不使用未申请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二、配备专职计量人员,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器具。收货时,检验商品的标重,不合格拒收。同时,做好店内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
三、计量器具要经常检查,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四、计量人员要积极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计量管理知识培训。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8一、对购入的商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商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商品时索验。
二、建立进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商品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三、建立销货台帐,按照每次售出商品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购货单位或购货人经营地址、联系***等。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9一、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二、上架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严禁讲议价。
三、上架商品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一货一签,摆放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四、商品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货号、规格、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格。
五、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六、商品的`定价要合理,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10为落实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二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商品标识、标志等内容和索取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进销货台账制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台账应当包括名称、条码、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商品名称、企业注册号、地址、联系***、供货日期等内容;对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还应及时将进货时间、数量、来源以及货物品种、规格、流向等内容如实记录清晰、完整,确保所销商品货正源清。
第四条 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户在订货或进货时,向供货方索取供货凭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与实际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装订,确保2年以上。经营户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仔细查验能够证明供货商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并做到每年核对一次。
第五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查验发现有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六条 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并向消费者做出食品安全承诺。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11一、法定代表人为本店的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店消防安全负全责。
二、营业时间要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占用、阻塞。
三、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过墙线路必须穿管保护,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四、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五、严禁在店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库房。
六、营业时间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并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在岗在位。
七、按规定设置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维修,严禁在消防设施堆放杂物,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同时,设置固定的.报警***。
八、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员要持证上岗。
九、停止营业后,要及时断电停火,并专人进行详细的防火检查。
十、根据本店具体情况及时制定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121、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2、(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3、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4、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长,若副店长不在,可***联系,不允许不报告副店长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5、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副店长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6、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7、凡遇仓库送货,必须先核实数量,方可上架,按规定标价,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门店造成损失者,由店长、副店长承担一切责任。
8、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须于当日下班时间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副店长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9、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携带***必须静音(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10、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5元,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
11、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12、损坏任何设施、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13、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14、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副店长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屡教不改报之副店长签单处罚)。
便利店的管理制度 13为落实便利店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超市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便利店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超市(商场)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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