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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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超出编制时,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员扩编申请表》(附件

4),依次报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转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4、人力资源部根据对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收集应聘人员资料,经初步筛选后,向用人部门推荐。

5、用人部门对人力资源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刷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

6、面试人员来司后先填写一份《应聘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毕后由招聘人员安排相关领导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官根据具体面试情况填写《面试评价表》(附件6)。

7、候选人面试通过,确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具体入职时间、入职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将人员入职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入职准备工作。

(三)录用

1、新员工入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离职证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1.5体检证明(生产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品控人员提供)

1.6其他相关证书或资料复印件一份

2、新员工入职当天应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人力资源部应仔细核查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员工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关系。

3、新员工入职当天还需要填写或签署以下文件:

3.1填写《员工档案表》(附件7);

3.2签订劳动合同;

3.3签署员工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书(根据需要)。

4、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表》(附件8),并依据入职表中所列事项带领新员工办理其他入职事宜。

5、人力资源部在引导员工入职后,建立员工在公司的.人事档案,更新公司员工花名册。

6、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规章制度、产品知识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等。

(四)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加入公司之后,将经过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起始时间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有特殊约定的依据特殊约定。

2、在试用期内,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如认为不能适应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3、新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内,填写《新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审批未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领导沟通最终处理意见(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最终意见反馈给转正申请人。

(五)内部异动

1、公司为培养或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轮岗,同时,公司也可依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将员工调往不同部门工作,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安排岗位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附件10),报相关领导签字,手续签批完后,

通知被调动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被调动人员根据《工作移交清单》(附件11)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至新部门报到。

2、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申请工作调动的,应由员工本人提交书面《工作调动申请表》(附件

12),被批准调动的员工,根据《工作移交清单》办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至新部门报到。

3、公司内部异动人员,以每月15日为限,凡15日前(含)调动的,其考勤及工资归入新部门,15日后调动的,其考勤和工资仍归在原部门。

(六)离职管理

1、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辞职的,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表》(附件13);试用期结束后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表》。

2、《离职申请表》审批后,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工作交接单》(附件14),并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负责交接的工作人员需认真核对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后方可在《离职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交接手续负最终责任。

3、对于部分岗位,如财务人员、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等与公司财、物直接接触的岗位人员离职时需进行离职审计,具体审计工作由财务部负责,审计无问题的正常离职,审计出现问题的,离职员工需将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职。

4、员工离职未结算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在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予以确认,并于正常工资或费用发放日发放。

5、员工因各种原因被动离职的,离职程序依据主动离职程序办理。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京味福江苏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件1:《人员编制表》

附件2:《年度招聘计划》

附件3:《月度招聘计划》

附件4:《人员扩编申请表》

附件5:《应聘登记表》

附件6:《面试评价表》

附件7:《员工档案表》

附件8:《新员工入职表》

附件9:《新员工转正申请表》

附件10:《工作调动审批表》

附件11:《工作移交清单》

附件12:《工作调动申请表》

附件13:《离职申请表》

附件14:《离职工作交接单》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6

1、总则

1.1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2.1.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1.2人事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发布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1.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网络广告和媒体广告等。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事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发录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2.3.1公司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事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3.2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2.4.招聘组织程序

2.4.1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部。

3)人事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事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事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6)人事部开具《人员调动通知单》发放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

7)人事部在调动通知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事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2.4.2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职资格条件,上报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事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事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或相关副总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人事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事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事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用人部门经理。

2.5.招聘费用管理

2.5.1人事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3、试用期员工管理

3.1目的与适用范围

3.1.1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3~6个月,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要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3.2试用期管理程序

3.2.1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安排入职培训。

2)用人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给予指导。

4)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5)人事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转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签订劳动合同。

7)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3.2.2试用期的员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试用期薪酬福利

3.3.1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4、临时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4.2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4.4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事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人事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职资格评审

5.1.目的与原则

5.1.1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5.1.2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定岗位和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5.2.评定者与组织者

5.2.1任职资格评定者

1)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基层员工由其部门经理会同分管副总进行资格评定;

3)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4)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2)

3)

5.2.2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事部。

5.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5.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5.4.1人事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号汇总各岗位月度考核结果和年终360度考核结果;

5.4.3对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与其上级主管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

6、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6.1.目的与范围

6.1.1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6.2.岗位调动程序

6.2.1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

6.2.2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事部批准;

2)总经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人事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事部;

5)部门经理和人事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人事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6.2.3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6.2.4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事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6.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6.3.1行政级别调整包括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6.3.2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人事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人事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5)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6)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8)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3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提出调整建议;

2)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4)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5)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7)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4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

7.1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9、辞职和辞退

9.1.辞职

9.1.1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9.1.2审批。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事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1.3交接。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

9.1.4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辞退

9.2.1辞退是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处分描述中除名行为的,应接受辞退处理:

9.2.2被辞退员工按辞退表办理会签手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辞退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交接者,公司有权采取处罚措施。

9.3.离职程序

9.3.1员工离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

9.3.2员工主动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9.3.3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公司人事部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或不续约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9.3.4员工离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由人事部送交至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9.3.5离职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9.3.6审计。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及销售人员异动时,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9.4.有关文件和表格

9.4.1有关离职的表格如下:

1)《员工离职申请表》

2)《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

10、人事申诉

10.1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或他人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述:

1)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对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异议可以向人事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诉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人事部组织调查认为属实的在申述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述书和调查材料呈报总经理审阅;

3)总经理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述书与当事人、人事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4)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对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10.3对申述不属实的,人事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10.4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10.6有关因考核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组织修订本制度,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有重大变更时,人事部根据具体要求临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讨论修订本制度。

11.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关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条款作废。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7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医院实行五天工作制。

2、考勤管理:机关行政科室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临床各科室及医技科室由科室负责排班考勤,人事股会同职能科室抽查考勤。

二、请假规定

(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须先请假。

(二)请假规定

1、职工按规定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探亲假等假期。职工请休假必须提供书面请假申请,按相关准假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并于假前报人事股复核后方可生效;

2、临时急病或紧急事故未能提前请假的`,可及时通过***向所在科室及人事股口头请假,但必须在回岗后两天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3、准假权限规定

(三)科以下人员请假规定:

1、假期在两天以内,由所在科、股、办负责人审批;

2、假期超过两天在三个月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分管院长签署审批意见,报人事股登记备案;

3、假期超过三个月的,由科室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院长审批,人事科登记备案;

4、请病假必须持有二级医院以上病情证明或相关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书写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按以下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销假制度

1、上述各种假期休完后,休假人必须持销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证实),到人事股及时销假,逾期不销假按旷工处理。

2、具备下述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无正当理由提出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的;经查明请病假、事假理由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

2、旷工在十五天以内者,工资总额按天加倍扣除;旷工十五天及以上的予以辞退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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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资源需求规划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规划,确保公司组织结构、人员配置都能高效的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本部门组织结构、岗位配置计划、人才需求计划,以高效、科学的原则对部门人力资源进行规划。

二、人才招聘申请

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岗位配置计划、人才需求计划向公司提出人才招聘申请,并呈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招聘工作。

三、招聘实施

行政人事部负责招聘工作,在接收到总经办审批后的《人才招聘申请表》后,应制定相应岗位的招聘方案,并组织招聘工作。

四、人才甄选(笔试、面试、测评)

在招聘到相关岗位人才后,由行政人事部对应聘人进行初试(笔试及面试),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综合素质、文化涵养、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进行测评,确定其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经过对应聘者的以上能力测评后,对符合标准的.,应组织用人部门主管参与面试,测评其相关专业领域能力是否合格。如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组织多个部门一起对应聘者面试,考查其是否符合岗位的特殊要求。中高级管理人员应聘,在经过初试后,由总经理做最后终试。

五、入职

新员工入职,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特批提前转正或推迟。入职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证书、从业资格、驾驶证(驾驶员)、相关资质证书及相片(一寸免冠彩照5张)等资料,行政人事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一并返还(相片除外)。行政人事部应为每位新入职员工建立个人原始档案及电子档案,并办理考勤、工作证、社保等相关手续,新员工入职7天后,公司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廉洁协议及其它相关协议,一般期限为12~24个月,特殊岗位除外。

六、员工调动

公司员工调动分为四种:晋升、平级调动、降职调动、借调。

(一)晋升

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晋职,是指员工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力相应增加。晋级,是指不提升员工的职务级别,而通过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

(二)平级调动

平级调动,因工作原因在级别或薪资相同的情况下调动。

(三)降职调动

降职调动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同时削减被降职人员的工作权利、薪资。

(四)借调(临时调动)

借调是指因公司工作需要,部门提出或公司指派的临时性的工作调动,一般职级和薪资无变化。

(五)员工调动流程

员工调动可由公司指派、部门提出或个人申请。员工调动前应事先与调动相关部门及当事员工充分沟通,确保员工调动前后的工作衔接,以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调动部门、当事人可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调动申请表》,填好后由调动部门主管审批签字后呈总经理批准,并返交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行政人事部收到相关申请后,应为员工办理调手续,变更人事档案、劳动合同、考勤、薪资等,并与财务部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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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录用原则

1、公司的目标是吸引、善用、发展忠于职守、廉洁、有才能、有经验的员工。

2、在选聘员工时,不会因员工的性别、年龄、信仰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所有应聘者都机会均等。

3、公司选聘员工,首先考虑选拔公司内符合职位要求及表现优秀的合适员工,然后考虑在外部招聘。

二、制定目的

本制度旨在为公司进行人才选聘与录用时确定合理的依据,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保证公司人员录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招聘作业效率,为公司选拔合格、优秀的人才。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在进行人才招聘和录用时均适用此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提供的样本表格为各部门在进行招聘工作中统一运作范本,如需改动样表,需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方能操作。

四、招聘计划的制订

1、每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各部门/分公司根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制订下一年度招聘计划,填写《招聘申请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预算,经总裁审批后执行。

2、各部门、分公司聘用员工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按需招聘。

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下一月度的工作计划,在年度招聘计划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下一月度的.招聘计划,于每月二十五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月度《招聘申请表》,计划内招聘人力资源部即可执行,计划外招聘需申请,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3、年度、月度招聘计划均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裁等岗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4、各部门在提交招聘申请时,如果岗位职责有变化的,需提交最新的《岗位说明书》。

5、请各部门根据以下招聘周期提前作出招聘申请:普通员工:2周;中层管理岗位:3周-5周;高层管理岗位:6周-8周。

五、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选拔:公司内部有人员需求时,首先会考虑从内部进行调配,详见《岗位调配制度》。

2、外部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效果及费用,选择招聘渠道,拟定广告词通过媒体对外发布,对广告进行实时维护,跟踪招聘效果。

3、猎头招聘:与专业猎头合作,寻找公司所需要的中高级人才或特殊人才的招聘方式。

4、校园招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拔、聘用人才的招聘方式。

5、其它方式:如通过参加公开课、会议或者私人社交圈甄选人才的方式。

6、人力资源部将综合考虑以上招聘渠道的成本、有效性、迅捷性以及公司的实际需求,构造立体的招聘渠道,满足公司人力需求。

7、人力资源部在招聘过程中,逐步建立全方位的人才储备。

六、简历的收集、筛选

1、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简历。

2、人力资源部对照《岗位说明书》进行筛选,检验应聘简历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七、面试和笔试

1、人力资源部面试或笔试:求职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并完成《面试评价表》,提供录用意见反馈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复试: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完成《面试评价表》,提供录用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3、总裁复试:对于总监及以上管理岗位、财务、人力资源等岗位,总裁进行复试,并完成《面试评价表》,提供录用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情况,填写《录用审批表》,并附求职者个人简历、《求职申请表》、初复试《面试评价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试用期、试用期薪金、转正后的薪金及双方的其它约定做出明确说明。

5、面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书》,其中总监及以上级别的职位发书面《录用通知书》,其它级别的职位发口头录用通知,进行录用环节,执行录用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10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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