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精选10篇)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1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严格其购置、保管、使用、内部转移和处置手续,保证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完整,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范围

1、管理用具,指企业管理中的各种家俱用具,如沙发、椅子、桌子、保险柜、文件柜等。

2、电子产品,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电子产品,如MP3、MP4、优盘移动硬盘、电暖气、***机、对讲机等。

3、经营用具,指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各种工具用具如生产工具、工装、量器具、消防器械、劳动防护用品等。

4、 公司规定的其他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程序

1、申购:各科室应本着节约降耗、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对经营管理确需购买的'物品 ,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采购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时需附后勤处备案登记单。

2、采购:购买大宗、批量物品符合招投标采购要求的,要进行招投标,重大采购要签定采购合同。属零星采购的,应按照“比质、比价”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购买。

3、验收登记: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由后勤处、使用科室、采购人员三方进行验收。同时,后勤处、使用科室要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1、台帐管理:后勤处建立一级管理台帐,各科室建立二级管理台帐,台帐内容有别类、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使用科室或使用人、使用变更登记等。后勤处和各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工作。

2、责任管理:凡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人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人;凡属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科室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3、每年12月,各科室将台帐与实物进行数量核对,然后再与后勤处进行账目核对。

四、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首次领用的,领用人需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领用人在低值易耗品台帐上签字领用,领用人即为责任人,须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再次领用时,应“交旧领新”,并做好销旧领新的台帐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如所交旧资产报废的,应由各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写明报废原因,经后勤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低值易耗品的退还及调拨

使用人员岗位调动或调离退休时,需将本人领用的物品交回原使用科室,由科室台账专管人员做好退还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退还。

调拨给其他科室使用的,由调入科室填写调拨移交单,由后勤处负责调拨,并及时进行台帐记录变更。

六、低值易耗品的盘点与报废

各科室应会同后勤处每年12月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确保一、二级台账的一致性。

对物品使用中因正常损耗报废的,应提出申请予以报废,经后勤处审核,并备案。

报废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需经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做报废处理。

报废物品应交后勤部门统一处置,未经允许科室不得自行处置。

外界捐赠的低值易耗品,应增加低值易耗品的台帐记录,并明确使用部门,由领用者签字确认。

七、处罚

造成低值易耗品丢失的,要查明原因,由领用人或领用科室照价赔偿;属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依据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未经批准及登记,随意挪用、转移、处置,追究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市价赔偿。

八、后勤处为各科室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实体单位、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明确各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凡在生产和管理中使用的单位价值不高(20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且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有形资产,不论其是否在财务账面上列入低值易耗品,也不论其来源如何,公司都将按本办法的规定列入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三条 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八大类:

1、工具:生产及维修中使用的五金工具和各种电(气)动工具,如螺丝刀、扳手、锯、锉、电(气)动螺丝刀、电(气)动扳手、手钻等;

2、设备:生产及维修中使用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小型设备,如电焊机、气焊(割)设备、台钻、切割机、水泵等;

3、仪器仪表:用于计量及工艺操作的各种量具、仪表,包括万用表、各种摇表、电阻器、电流表等;

4、化验、检验仪器:用于各种化验、检验、测试的器皿、器具等;

5、办公家具及用具:办公用各种桌椅、橱柜、计算器等;

6、通讯器材:办公及生产中使用的***机、对讲机等;

7、生活及劳保用品:食堂及职工宿舍所配备的各种设备、用具、橱柜、电视及其他劳保用品等;

8、其他:不属于以上种类,但符合低值易耗品管理范围的其他资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品种多、类别杂、管理繁琐,为分清责任,明确界限,对低值易耗品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 工厂负责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劳动防护用品、工机具的采购计划、维修计划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设施的管理、物资的采购供应、并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考核、检查。

第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发放。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责任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换领、交接,并对人为损坏和遗失负责。

第三章相关标准

第九条 办公家具及用具、通讯器材、生活用品及其他类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由综合部制定和调整。

第十条 各种工具、设备、仪器仪表、化验检验仪器类低值易耗品的配置标准由工厂制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 各类低值易耗品以其寿命长短为使用期限,除非其失去使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否则,一律不得无故以旧换新,而且丢失后应按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以上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理由,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四章领用及保管

第十三条 各类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保管和领用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仓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行政及业务仓库专设“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按部门进行登记,责任到部门。

第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内部必须建立“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对所使用的物品按使用人进行登记;低值易耗品的保管,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各部门所使用的各类公用工具、设备等,其责任人为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首次领用办公用品及各类工具时,必须凭综合部开具的“通知单”,在相应的配置标准范围内按《仓库管理办法》中的'出库手续办理。

第五章 物品更换

第十八条 部门或员工个人换领物品必须以旧换新(消耗品除外),部门领导必须现场查验实物,认为确无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后,填写 “以旧换新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交回旧品后,按程序换领同型号新品。无特殊情况,不得换领超过原标准的新品。

第十九条 办公家具由综合部统一配置,一般不执行以旧换新;如需增加,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后报总经理例会研究批准。

第二十条 通讯器材一般无库存备用品,需要报废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购买后,交回旧品,换领新品。

第六章 交接及退还

第二十一条 部门内部人员岗位调动,各部门应根据双方的交接清单,对部门内部“低值易耗品使用登记簿”进行调整,对其按新岗位所使用的物品进行重新登记。

第二十二条 部门间人员调动,由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除办理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原部门办理移交,由调出部门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三条 部门间人员调动,根据工作需要,如果原物品及工具由本人继续使用,要由本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综合部批准,保管员核对后,调整“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上的“领用部门”栏,并相应调整责任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因不需用或离职等原因,员工使用的物品和工具需要退库时,由责任人填制红字“领料单”,并送仓库退还。仓库保管应检验其完好性(家具退库一定要检查钥匙的完整,电器退库一定要接通电源检查)。如完好,则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在相应登记簿上注明退库日期并注销;如物品已经损坏,按赔偿规定处理,否则,综合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 检查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仓库保管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如仍可用,请换领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人员修复。初次申领可领用新品,如果库存中有离职人员退回或因不需用而退回的旧品时,也可以旧换旧继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 综合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责任人对所使用物品的保管情况。如发现有遗失工具、物品的情况,应责令责任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以免影响正常工作。方式有:责任人按原型号补购;按全价赔偿后重新领用。

第二十七条 如发现有人为损坏工具、物品的情况,视情况进行赔偿:

1、办公家具、通讯器材、小型设备、仪器仪表等可修复的物品损坏,责任人必须赔偿所需维修费用。

2、办公工具与办公家具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半价。

3、其他损坏严重、不可修复的物品,一律按全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赔偿手续:责任人持仓库开具的损坏或遗失物品清单及价格证明,到财务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以旧换新或重新领用手续。

第八章工具的借用

第二十九条 除按标准为各部门和个人配置的办公、生产、生活工具和用具外,公司仓库备有一部分不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但不能长期领用。

第三十条 各工具借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周,如需继续借用,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一条 借用及归还手续:

1、借用人员借用工具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

2、借用人员应按时归还借用工具;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借出工具催收;如有丢失或损坏,按本办法第七章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3、工具归还时,借用人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注销。

第九章旧品的报废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及仓库要每半年对在用物品进行一次清查。对经鉴定已失去使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又不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报废工具及物品应列出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就地报废并联系处理。所得款交财务部门后,差价损失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3

1、低值易耗品是指除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电器机械工具、计量器具、办公耗材之外新购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用具物品,如:桌、椅、床、凳、柜、橱、板、架、框、小家电、文具、茶具等工作、生活用品以及公司特定的其它用品。当物品概念发生争议时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解释。

2、公司所有

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统一采购或外出联系制做、维修,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负责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设帐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编号、名称、购买时间、价格、支领人签字等。

3、低值易耗品的种类及使用年限:

三年:***、暖瓶、装订机、保温桶、文件夹、茶具、电热毯。

十五年:石英钟、痰盂、茶具盘、计算器、被褥、日历架、文具盒、***、黑白板、纸篓、马凳、U型架、裹板、电风扇。

十年:录放机、电视机、沙发、坐凳、工作台、衣架、椅子、茶几、算盘、料框、拖车。

十五年:书橱、老板桌、写字台、三抽桌、床、床头柜、壁橱、更衣橱。

二十年:货架、图书架、报桌、报架、档案橱、档案柜。

4、低值易耗品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损坏或丢失,由采购员负责统一联系维修,由支领者承担维修费或赔偿。规定使用年限期满后,仍可使用的,须继续使用,其使用期间的维修费由公司承担。如磨损、损坏、陈旧已严重影响工作环境需作废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并重新订购或制作,予以更换。

5、***的购买费用由公司与使用人各承担50。3年后,***归使用人所有。三年内如无法使用,由使用人全部自费重新购买,三年后如无法使用可按程序申请报废和重新购买。3年内如使用人离公司或降职至毋需配备***的岗位,按公司承担部分费用3年折旧计算后剩余净值由使用人购买,此购买费由本人上交或从其工资中扣除。

6、低值易耗品制做、购买、维修、发放程序

(1)低值易耗品外出制做、购买、维修首先由使用者到采购员取2份审批表,逐级审批至总经理,然后交采购员一份,低值易耗品管理员一份。采购员接到审批表后,首先与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联系,申请的低值易耗品是否有库存,如有库存,由采购员通知申请人到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支领。如无库存,在24小时内由采购员购买或联系制做、维修,确保在申请要求时间内购回或制做、维修完毕。如超出申请要求时间,耽误使用,使用(《与妻书》最出名的一句话是什么?《与妻书》最出名的一句话是: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者必须书面报采购部经理,由采购部经理对采购员按每超一天罚款50元进行处理。

(2)物品购回或制做结束后,采购员通知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约定交付地点,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和使用者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退给采购员。验收合格后,属部分自费的.易耗品(如:***),由使用者首先到相关财务交款,交款后凭收据交款联到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按公司实际承担款额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在发票背面签字;属公司全额承担的易耗品,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直接给予办理登记,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而后,由采购员持背面签字齐全的发票(属部分自费的易耗品须持交款收据),报总经理签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和财务对签字齐全的审批表长期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二年。

(3)桌、椅、床、凳、柜、橱、架、框类低值易耗品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统一编号后发放,其它低值易耗品购回后马上发放。使用人必须在低值易耗品台帐上签字登记,方予支领。

(4)本程序如有违犯由相关领导或审计科查明责任后每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

7、低值易耗品的检查处理:

(1)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负责检查处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员每月5号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定时检查,检查后于每月7号上午8:00前写出检查报告,分别报相关部门经理和财务科。

(2)在低值易耗品的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低值易耗品有被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员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按本规定第5条程序安排制做、维修或重购。其购买款或维修费按本规定第4条办理(***按“***、***管理制度”执行),并给予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处理。如检查出未按第6条程序执行而私自购买、制做、使用、未登记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供应员或制做人员、使用人员等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8、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借用、调配手续:

(1)各部门之间需借用的,必须由借用人写出借条,经相关部门经理在借条中签字批准,支用人签字同意并将借条送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后予以借用。

(2)各部门内部互相借用,由借用人打借条,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支用人签字并将借条送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予以借用。借用时间不准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须到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办理调配手续。需调配的,由使用人写出申请,经本部经理签字批准,由使用人持批准签字的申请到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办理调配手续。

(3)如不按以上规定办理借用、调配手续,或借用后不按期归还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不知情的,对原签字支用人或借用、借出人每次分别罚款50元。如部门负责人知情的,对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在借用期内损坏,丢失的,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重买。

9、员工离公司或调动岗位退还、转帐手续:

员工离公司或调动岗位前,有接管使用的,由接管使用人到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办理签字接管手续。若无人接管,离公司或调岗人须退回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处,由其入库保管并在低值易耗品台帐中注明,然后在离公司员工的脱离公司审批表中相关栏签名。调岗人员不办理退还、转帐手续,按本规定第8条第(3)款处理。

10、报废低值易耗品处理手续:

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由支用人写出报废申请,报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审查,经审查,确应报废的,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签署报废意见,再报部门经理签署是否同意报废,最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批准报废申请由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保存。报废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重新购置或制做的,须按本制度第5条规定程序办理。报废后的低值易耗品被改为它用的不予登记管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退废旧物资库,由废旧物资处理人员按废旧物资处理规定统一组织处理,不能处理的予以销毁。如不按报废手续执行,私自销毁或重复购买、制做的对销毁人、购买或制做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1、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各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处理。财务科对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审计,如经审计发现有低值易耗品未登记现象,每件对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人罚款50元;发现财务对签字手续不齐全的低值易耗品给予报销,对报销财务人员每次罚款100元;审计出其它问题,每次对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罚款50元。除以上处理外,责令相关低值易耗品管理员或财务报销人员在限期内按规定纠正处理完毕。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4

第1条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行政费用支出,防止积压浪费和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办法所称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末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有形资产,包括办公用品、印刷品、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第3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第4条低值易耗晶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既要保证公司经营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

第5条在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低值易耗品应尽量实行“零库存”管理。

第6条低值易耗品必须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不允许未经入库直接投入使用。

第7条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

第8条 各部门每季度申报一次本部门所需低值易耗品的需求计划,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第9条 各部门平时急需的低值易耗品,须报零星采购计划,经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第10条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先办的原则,不得谋私利。

第11条 采购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账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第12条 在库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第13条 在库低值易耗品,应按月或按季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数额,说明原因,报财务审核。

第14条 行政部门应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第15条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工的低值易耗品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第16条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

第17条 低值易耗晶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第18条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节约行政费用。

第19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20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5

第一条为使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既保证工作需要,又防止浪费,规范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的购置领用、保管和盘点等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以下简称用品)主要有复印纸、传真纸、打印机耗材、圆珠笔、水性笔、钢笔、墨水、钉书机、电池、胶卷、磁带、计算器、办公桌椅、各类公文用纸、档案专用纸张、信纸信封、名片等。

第三条公司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职工在领用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时,要做到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奢侈和浪费。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的领用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笔、钢笔、墨水、橡皮擦等,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印机耗材、钉书机等。部门领用的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条用品的申请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由各部门提出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申购计划,办公室收到各部门提交的'申购计划,经汇总后报财务分部审核,形成预算报公司审批,按审批费用严格控制购买。交办公室统一采购,次月一日发放。特殊需要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六条分公司办公室收到各部门提交的申请单,经汇总后,统一采购,登记建册并发放。办公室依据用品消耗的历史记录做出余量采购,保证公司正常用品的需要。

第七条用品需建立台账,定期盘点。

第八条打印机耗材(墨粉、硒鼓)、剪刀、美工刀、钉书机、计算器等用品必须以旧换新。

第九条个人或部门领取用品时,必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新入职员工可领取必需用品。员工离职时,应将剩余用品全部交办公室。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6

1、医院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原则。

2、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医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下,使用年限不够一年的,均属低值易耗品范围,但单价在20元以上的大批固定资产例外),例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脸盆、暖瓶,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均属低值易耗品。

3、后勤、设备科,根据医院各科室低值易耗品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医院经费的可能和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采购计划,报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年度内各月份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在批准的年度预算或储备定额内组织采购。

4、低值易耗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赔补手续。

5、库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科学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账物对号、固定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6、严格领退手续,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设立登记簿,登记其分布、使用及消耗情况,定人保管。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以旧换新。

7、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坚持日清、月结、季盘点。盘点内容一般包括收发有无错误、账物是否相符、物品有无变质及损坏情况。

8、清查盘点多年不用的积压,呆滞低值易耗品,对其应按有关规定,积极进行修旧利废、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使用部门对于领取后多年不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办理退料的手续。

9、建立对账制度,仓库与财务保持金额账目相符。仓库保管应做到账、卡、物相符。

10、对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财产浪费、损失、私人挪作它用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7

一、总则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低值易耗品范围本办法管理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办公室汽车清洗用品及劳动保护品等。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特性可列入管理范围。

三、管理体制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公司设立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四、物品的.采购、入库凡公司或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不得谋私利。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五、物品领用与管理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工领用物品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六。附则公司耐用物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8

一、低值易耗品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一)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统一实施。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送综合行政部汇总,并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综合行政部每月盘点易耗品库存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总经理批准。

(三)购置所需易耗品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报销时凭有效票据并附批件。

(四)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指定大型商场或文具公司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8日前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领用

(一)综合行政部编制《低值易耗品库存明细表》、《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并于购置后的当天登记入库。

(二)综合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请计划,在购置登记入库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并做好易耗品领用登记手续。原则上每月10日、20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日。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9

一、生产用工具、仪表等低值易耗品,各班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详细登记低值易耗品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及领用日期和存放地点,主管股室也要建立辅助帐以便备查。

二、管理用家具、器具等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组按领用单位建立台帐,按类别统一编号,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加强使用部门的责任,防止丢失或化为私有。

三、财务审计室负责监督和检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督促各部门每年清理一次,做到卡、帐、物相符。

四、职工调离工作,应将个人领用的生产工具、仪表、家具、劳保用品等,如数归还有关部门或批准办理转帐手续,不得私自带走。

五、在用低值易耗品需要报废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技、用电、计划、行政、财务部门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方能报废。

六、财务审计室应按规定做好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工作。

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10

为加强对学校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需求,杜绝浪费,提高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单价在2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属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按规定造册登计,并做好耗用记录。

3、低值易耗品能以旧换新的一律以旧换新,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增发新的.。

4、凡教学活动中经常使用的教学性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制采购明细表,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5、凡学校管理工作中需要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制采购明细表,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6、凡采购的低值易耗品须经入库后方可报销和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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